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集成平台维保项目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 2026-05-19
一、项目概况
我院集成平台维保即将到期,现拟通过市场调研询价的方式,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为该项目提供专业的评估咨询报告编制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二、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集成平台维保项目评估咨询报告编制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技术部分:
序号 | 服务模块 |
1 | 信息资源中心 |
2 | 信息集成平台 |
3 | 临床数据中心CDR及应用 |
4 | 业务数据中心ODR及应用 |
5 | 医疗质量管控及数据统计查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临床数据中心CDR及业务数据中心ODR,实时产生的数据湖(datalake),可根据医院、科室各级管理者的需求,订制成面向应用的专题数据池(datapoo1),组成多维度的数据模型(datacube),进行各类统计分析报表展示。 |
6 | 核心业务系统改造与集成 |
7 | 标准建立及数据服务 |
8 | 其它系统集成(医院应用的,已购买的由乙方开发的) |
(二)服务需求:
1.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就本项目功能范围内提出的技术维护需求,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其中:
热线支持:24小时*365;
技术服务热线:
工程师姓名及电话: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远程支持:24小时*365;
2.乙方负责提供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集成平台系统维保服务,并负责系统的维护和升级;
3.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指导和培训甲方的工作人员使用;
4.除了受不可抗力影响或因其他不能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及暂停,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其技术服务不发生事故且乙方将维护其正常运行。发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及暂停的,乙方将在一天内对系统进行维护,保证其能正常运行,对甲方服务时间相应延长;
5.乙方有义务对所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泄露,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的任何资料。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核心业务需包含政府采购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评估或相关咨询服务范畴。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领域咨询经验,团队结构合理。评估询价论证咨询人及从业人员具备至少2年项目评估、询价或论证的实际操作经验。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报价单:明确服务的报价(人民币元)。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为完成本服务所需的人工、交通、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此次报价将作为后续招标谈判的重要参考依据。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邮寄/线下现场提交(需密封)地址(同步)。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1号楼信息统计科。
2、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4日16时00分(以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4-23260117
七、质量责任
承担若因响应单位提供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疏漏、结论失实或程序瑕疵,导致委托人在接受检查过程中被认定存在违规问题的,响应单位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行政处罚、款项、赔偿委托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市场调研询价性质,不构成最终的采购要约。我院有权根据响应情况决定后续采购方式,或取消本次询价。
响应单位应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9日
